为进一步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委对《拉萨市投资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正文)》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的过程
2020年12月,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修订形成《拉萨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要求,我委征求了委内相关科室、拉萨市司法局、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区)发改委、咨询评估机构、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结合相关意见建议修订形成《拉萨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二、修订《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规定了二十四条,修订内容结合拉萨市实际,主要从修订办法的目的、办法适用范围、咨询评估范围、咨询评估机构管理、选取咨询机构程序、咨询评估工作范围、咨询评估质量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三、《办法》的施行
2021年4月14日,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修订后的《拉萨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予以印发、公布,由于修订时间紧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的施行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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