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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当雄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林罚决字〔2026〕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破坏草原
违法事实 当雄县羊八井镇拉多村4组的破坏草原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立即补办林草湿相关审批手续。 2.处以罚款壹仟零叁拾壹元肆角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0314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24
处罚机关 当雄县林草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2741933721X
数据来源单位 当雄县林草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274193372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