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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互安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藏拉城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
违法事实 西藏互安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6月23日出具的消防维保检查记录表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6年6月25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顿珠次仁、拉巴次仁对位于拉萨市城关区八廓街道宇拓路 30 号珠峰伟业二楼西藏圣昭富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延伸对该场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西藏互安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结论进行检查时,发现西藏互安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6月23日出具的消防维保检查记录表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 0621 号、西藏互安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2026年6月23日出具的消防维保检查记录表、自行书写材料、法人周芳、维保项目负责人夏科伟、维保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天才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藏互安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15
处罚机关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MB1A90377U
数据来源单位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MB1A9037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