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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金牛电脑加油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应急罚〔2026〕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6年6月16日,按照执法检查计划,我局执法人员对拉萨市金牛电脑加油城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存在以下7处一般事故隐患:1.从业人员(卓玛色珍、申华容、龚协奎)无岗前三级教育培训档案(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一条规定);2.配电室1处穿墙管线未做防火封堵(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15.7.2条规定);3.站内消防器材(1把铁锹)为铁质器材(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第9.2.1条规定);4.洗车区配电箱未做跨接(不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1.1条规定);5.无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使用计划和相关台账资料(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46条规定);6.未与外聘电工章开清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7.未与员工(卓玛色珍、何博文、陈赓)签订劳务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52条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6项C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4.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31
处罚机关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741932665M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74193266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