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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墨〕应急罚〔2026〕0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贸企业部门规程序号 58、第74 页);(工贸企业部门规程序号 213、第 215 页)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6年6月23日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1.企业将厂内精矿、尾矿等运输外包业务签订运输协议未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职责,未签订安全协议;2.企业污泥、污水池等处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未辨识有限空间。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贸企业部门规程序号 58、第74 页);(工贸企业部门规程序号 213、第 215 页)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6年6月23日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1.企业将厂内精矿、尾矿等运输外包业务签订运输协议未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职责,未签订安全协议;2.企业污泥、污水池等处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未辨识有限空间。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6.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18
处罚机关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
数据来源单位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