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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江夏乡财胜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应急罚〔2024〕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
违法事实 林周县江夏乡财胜矿业有限公司二期尾矿库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罚¥10.5万元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5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0
处罚机关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741932665M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74193266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