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罗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藏拉柳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4年2月20日我大队对位于香格里拉大街拉萨印商铺的西藏罗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
| 处罚内容 | 现决定给予西藏罗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2-23 |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柳梧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93H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柳梧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9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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