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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教育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住建罚〔2025〕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法事实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处以16.1842万元(壹拾陆万壹仟捌佰肆拾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8.1842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16
处罚机关 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26868318952
数据来源单位 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26868318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