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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中速快递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邮处〔202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
处罚依据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19条第(四)项:未按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或系统未与国家监管平台联网,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3万元罚款,并可处罚直接责任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
罚款金额(万元) 0.5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2
处罚机关 拉萨市邮政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00000585781614H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邮政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0000058578161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