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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宪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堆住建罚〔2025〕1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 西藏宪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包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希岸deluxe酒店装饰装修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西藏宪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包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希岸deluxe酒店装饰装修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7.68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4
处罚机关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
数据来源单位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