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宁玛矿业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墨〕应急罚〔2025〕10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事故隐患)第一章重大事故隐患第五项及第六十八项、四十项、七十五项(地下矿山现场)第十一项等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西藏宁玛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九条重大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事故隐患)第一章重大事故隐患第五项及第六十八项、四十项、七十五项(地下矿山现场)第十一项等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2025年1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西藏宁玛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九条重大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 罚款金额(万元) | 31.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17 |
| 处罚机关 |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7783545073A |
| 数据来源单位 |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778354507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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