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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诺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堆住建罚〔2025〕1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违法事实 福建省诺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龙德庆区祥和苑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多次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所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及合理解释。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认定该项目存在转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福建省诺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龙德庆区祥和苑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多次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所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及合理解释。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认定该项目存在转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4.73827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5
处罚机关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
数据来源单位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