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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升航甲玛龙达工贸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墨〕应急罚〔2025〕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升航甲玛龙达公司作业现场涉嫌违反未设置防倾倒措施且氧气与液化气未按规定安全距离摆放。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升航甲玛龙达公司作业现场涉嫌违反未设置防倾倒措施且氧气与液化气未按规定安全距离摆放。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1.7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8
处罚机关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
数据来源单位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