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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邮处﹝202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3年4月27日,国家邮政局安全中心智慧视频平台推送视频,显示西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存在“踩踏正在运行的传送带”的情况。2023年5月6日,拉萨局执法人员前往西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丰泰营业部(分拨中心)进行询问,制作了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2023年5月7日,国家邮政局安全中心智慧视频平台推送视频,显示顺丰员工“踩踏正在运行的传送带”。2023年5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营业部(分拨中心)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证实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西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8
处罚机关 拉萨市邮政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00000585781614H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邮政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0000058578161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