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洁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藏拉达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西藏自治 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六项之规定,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 22栋3单元1处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1处室内消火栓供水压力不足且器材配置不足;1处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无值班记录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西藏自治 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六项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30 |
| 处罚机关 | 达孜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4067 |
| 数据来源单位 | 达孜区消防救援大队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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