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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周县鲁杰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环罚﹝202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西藏林周县鲁杰建材工贸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我局于2023年4月13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2022年11月开始购置安装设备,建设砂石砖瓦制品一体的加工项目,已购置安装制砂机、泡沫砖设备、水泥砖设备各1套,完成3个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建设,建成后生产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检查时正在进行建设,但未投入生产。经查,该公司2016年获得的拉环评审[2016]31号环评批复中,批准该公司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生产商品混凝土,目前所建项目在原项目北侧,与原项目无关,是新建项目,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有现场检查笔录和照片、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3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拉环罚告字[2023]4号),当事人未要求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金额(万元) 7.8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30
处罚机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