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城投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应急罚﹝2023﹞028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 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对你公司露天矿山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隐患13处,其中重大隐患4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向你企业下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非煤矿山安全现场处置决定书》(青非煤安全监察二处﹝2023﹞5003号)文书,责令立即停止采场一切作业,撤出所有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9月27日发现你公司未停工整改,存在边生产边整改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包括:《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非煤矿山安全现场处置决定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七十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旦真多吉,处罚4万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4.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0 |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266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266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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