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和实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宣传品审批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堆城管许可〔2026〕0037 |
| 许可类别 | 核准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悬挂广告宣传设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本机关现场勘查后研究决定:1.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广告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位置、规格、内容、样式规范设置,不得擅自变更位置、尺寸、版面内容及安装方式。2.广告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符合城市市容、安全生产、道路通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及周边环境。3.申请人负责广告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清洁和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及时修复破损、褪色、老化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安全、规范。4.严禁在审批范围外增设、延伸、改造广告设施,严禁擅自悬挂条幅、海报、灯箱等附属广告。5.许可期限届满后,如需继续设置,应在期满前主动申请延续;不再设置的,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场地原貌。6.设置期限:2026年9月12日2027年9月12日。7.设置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和汽配城8.设置内容:设置墙体户外广告宣传板13个,规格10.3M9.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清除宣传设置设施,并恢复原状。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有效期自 | 2026-09-12 |
| 有效期至 | 2026-09-12 |
| 许可机关 | 堆龙德庆区城管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MB0340101Y |
| 数据来源单位 | 堆龙德庆区城管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MB0340101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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