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拉萨市拉萨河(达孜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达水许可〔2025〕6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92公顷。(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8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84%,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2%,林草覆盖率为15%。(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78701.20元(按照399236m2收取)。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6-03 |
| 有效期自 | 2025-06-03 |
| 有效期至 | 2028-06-03 |
| 许可机关 | 达孜区水利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67419331076 |
| 数据来源单位 | 达孜区水利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67419331076 |

首页
信用动态
政策法规
信用公示
信用服务
个人信用
联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