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水利局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巨龙铜矿二期改扩建德庆普尾矿库工程下游调蓄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达水许可〔2025〕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内容 |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8公顷。(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8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83%,表土保护率为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2%,林草覆盖率为15%。(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8060.00元。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5-12 |
| 有效期自 | 2025-05-12 |
| 有效期至 | 2028-05-12 |
| 许可机关 | 达孜区水利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67419331076 |
| 数据来源单位 | 达孜区水利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6741933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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