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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尼木县生猪屠宰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拉环评审﹝2024﹞1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一、项目位于拉萨市尼木县续迈乡安岗村,属屠宰及肉类加工类项目,通过新建一条年屠宰量33000头的生猪屠宰流水线,满足续迈乡千头养猪场和万头养猪场生猪屠宰需要。项目用地面积1303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60.61平方米,包含屠宰车间(1210.00平方米)、备用车间(1249.73平方米)、待宰猪舍(503.88平方米)、消毒间(85.60平方米)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对厂区进行必要的硬化措施,配套供配电、污水处理等工程。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1-22
有效期自 2024-01-22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