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法人行政许可信息
当雄县水利局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当雄北京自来水厂应急水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拉环评审﹝2023﹞7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项目位于当雄县公堂乡赛马场北侧新水厂附近,建设内容为新建管井2处(其中1#机井位于当雄县水厂西北侧约100米处;2#机井位于当雄县水厂北侧约100米处),新建管井深度均为120米,均采用水泵取水,两座机井供水规模为为2000立方米/天,在管井处分别修建20平方米的泵房;设置取水电气设备2套、取水管道430米(取水管道采用DN110×5毫米镀锌钢管);设置水源保护区界桩、围栏、围栏门、宣传牌、界碑、警示牌等。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为不改变当雄县北京自来水厂的供水对象、供水规模的前提下,仅在暴雨季节以及冬季河道结冰无法满足供水需求时提供备用原水。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8-09
有效期自 2023-08-09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4332001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