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县城自来水厂安全饮水项目行政许可详情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当雄县县城自来水厂安全饮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拉环评审﹝2019﹞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当雄县县城自来水厂安全饮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许可编号 | 拉环评审〔2019〕8号 |
| 许可内容 | 项目位于拉萨市当雄县县城北侧,取水点位于当雄县县城北侧江曲河,水源为地表水,净水厂位于当雄县赛马场北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配水工程等。新建取水构筑物一座,取水规模4410立方米/天;新建原水输水管道2880.889米;新建净水厂一座,新建配水管线5073.204米。设计供水规模为4200立方米/天,供水范围主要为当雄县县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01-18 |
| 有效期自 | 2019-01-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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