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赴城关区、高新区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拉鲁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拉萨市东嘎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开展了评估督导工作。围绕《拉萨市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重点从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决策、落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建筑工人实名制、工程进度和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小组赴项目现场察看进度和施工安全,认真翻阅各类台账,与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深入交流,并对《拉萨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标投标领域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针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评估督导小组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遏制违法分包,项目单位加强对现场安全员及质量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的检查,强化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束力;三是做好项目施工检查,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的监督,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建筑工人工资工酬;四是挂图作战,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进度。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不定期地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开展评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挂账整改,强化成果运用。
责任编辑: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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