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拉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工程咨询成果质量,确保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拉萨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及时开展政策研读会议,确保业务学习持续开展,全面提升业务水平,2023年5月19日。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编制中检测费计列的通知》(成建委〔2018〕140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合理核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单独列支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通过持续开展政策研读及业务知识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日常业务学习对以后开展好评审工作很有作用,下一步评审中心将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的其他内容,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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