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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6 16:48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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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自治区和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实施由国家、自治区、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拟定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自治区和拉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自治区和拉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十三)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四)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做好能源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拉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根据管理权限,实施对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的管理。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执行拉萨市境内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八)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市受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支持铁路建设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工业经济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报自治区审批、核准、审核的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在工业经济领域涉及自治区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平衡。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并联合下达。(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措施,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

3.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4.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市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提出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按程序报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十二)贯彻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研究提出拉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自治区、拉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四)负责拉萨市储备粮食、食糖、棉花、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石油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做好自治区在拉萨市物资储备的管理。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统计,监测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十五)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库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及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十六)拟定拉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自治区储备粮、拉萨市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备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申报、拨付和管理工作。

(二十八)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拉萨市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2.改革和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控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区域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自治区、拉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用得上。

(三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拉萨市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提出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按程序报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求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正县级行政单位,代管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1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军民融合办协调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建设项目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政策法规科、评估督导科)、农村经济发展科(地区经济振兴科)、产业发展科(能源科、经贸科、园区科)、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节能监察科)、受援协调科(西部大开发协调科)、基础设施发展科(铁路协调科)、价格科、政工人事科、应急保障和统计监测科、粮食储备科(军粮供应管理科)、物资储备科。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477.18万元。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77.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7,100.0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6万元;粮库物资储备支出15,448.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82.88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4,477.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收入预算总计44,477.18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77.18万元,占总收入的84.04%。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00万元,占总收入的15.96%。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预算44,477.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 2,757.44万元,占6.2%;项目支出为:41,719.74万元,占93.8%。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477.1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44,477.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77.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1.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448.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82.88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44,477.18万元,比去年增加32,264.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拉萨市2023年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5000万元纳入我单位预算中;污水处理费与2022年相比增加2,100万元;增加各县区消防改造项目1,300万元;增加区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20,195.88万元;2023年粮食增加储备情况明显上升,所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7,377.18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中:行政运行2,238.1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98%,战略规划与实施9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58%,日常经济运行调节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2%,物价管理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744.7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5.3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6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76%,老年福利支出1.6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9.3万元,占预算0.0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7.48万元, 占预算总额的0.36%,公务员医疗补助35.71万元, 占预算总额的0.09%,住房公积金214.2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7%,粮油物质事务设施建设7,91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1.17%,粮油物质事务设施安全1,30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48%,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4,341.7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1.62%,储备粮油补贴935.7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5%,储备粮(油)库建设6.1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2%,其他粮油储备支出94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52%,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8.6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2%,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2,282.8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01行政运行(项)2,238.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8.01万元,增长4.09%。主要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2、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02战略规划与实施(项)96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1万元,增长23.15%。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3、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02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6万元,与2022年持平。

4、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02物价管理(项)1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4万元,下降58.33%。主要是该项目属于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

5、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5,744.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580.14万元,增长393.29%。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5.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58万元,增长6.95%。主要是工资基数有所提高。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1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款)1.62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主要是高龄老人补贴。

8、210卫生健康(类)21004公共卫生(款)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9.3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住宿费。

9、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137.48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主要是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2万元,增长6.94%,主要是工资基数有所增加。

11、221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改革(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214.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94万元,增长6.95%,主要是工资基数有所增加。

12、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1粮油事务(款)2220119设施建设(项)7,913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主要是2022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属于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

13、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1粮油事务(款)2220120设施安全(项)1300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主要是增加拉萨市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改造项目。

14、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1粮油事务(款)22201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4,341.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400.26万元,增长361.16%,主要是2023年增加各代储库轮入、增储粮食等。

15、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4粮油储备(款)2220401储备粮油补贴(项)935.79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主要是2023年增加各代储库轮入、增储粮食等,相应的代储管理费也会增加。

16、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4粮油储备(款)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项)6.18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增加2020年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尾款。

17、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4粮油储备(款)2220499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943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增加拉萨市动用自治区储备青稞补库采购项目544万元;拉萨市市级储备粮轮入采购项目399万元。

18、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5重要商品储备(款)2220599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项)8.64万元,属于今年新增项目,增加拉萨市应急救灾代储饮用水代储管理经费4.8万元;拉萨市应急救灾代储氧气瓶代储费3.84万元。

19、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1应急管理事务(款)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2,282.88万元,区市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属于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7.73万元,主要有工资福利支出2,469.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83.43万元,津贴补贴1,266.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5.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9万元,住房公积金214.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84万元,包括加班补助23.76万元,休假探亲费:12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27万元,包括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1.48万元,医疗费15.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95万元。

公用经费219.71万元,包括工会费32.99万元,办公费7.77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24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32万元,差旅费12.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残疾人保障金2.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9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4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中安排了残疾人保障金。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3.6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驻村工作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0人,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1辆;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2次、16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00万元,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7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17.57万元,减少2.14万元。主要是:2023年公用经费中安排了残疾人保障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5,33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85.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10辆车辆主要用于单位机动用车及下乡用车,2023年我单位不用购买车辆。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拉萨市财政局项目绩效工作的要求,2022年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绩效评价工作。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32个,资金41,719.74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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