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05 11:36
来源:市发改委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自治区和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组织实施由国家、自治区、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5、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拟定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自治区和拉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自治区和拉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13、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4、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做好能源规划与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拉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根据管理权限,实施对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的管理。

1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执行拉萨市境内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市受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支持铁路建设运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19、贯彻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0、研究提出拉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自治区、拉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1、负责拉萨市储备粮食、食糖、棉花、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石油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做好自治区在拉萨市物资储备的管理。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统计,监测全市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22、落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库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及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23、拟订拉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4、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自治区储备粮、拉萨市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储备费用、轮换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申报、拨付和管理工作。

25、负责粮食和物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拉萨市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正县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数93名,其中:行政编制56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7名、下属事业单位(评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粮油市场监督检查所)编制30名,2020年实有人数85名,其中:行政编制5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6名、下属事业单位(评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粮油市场监督检查所)编制22名。部门内设机构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军民融合办协调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建设项目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政策法规科、评估督导科)、农村经济发展科(地区经济振兴科)、产业发展科(能源科、经贸科、园区科)、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节能监察科)、受援协调科(西部大开发协调科)、基础设施发展科(铁路协调科)、价格科、政工人事科、应急保障和统计监测科、粮食储备科(军粮供应管理科)、物资储备科。

第二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26.48万元。1、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20.27万元(其中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0万元),上年结转9206.21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06.21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800万元);2、支出包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5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00万元,继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9206.21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6920.27万元,比去年减少11591.38万元,同比减少62.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预算总额为3920.2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50.0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7.19%,物价管理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27.9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8.5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8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6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43万元, 占预算总额的2.84%,公务员医疗补助41.79万元, 占预算总额的1.07%,住房公积金167.1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26%,其他粮油事务支出791.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01行政运行(项)1850.02万元。

2、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08物价管理(项)8万元。

3、201一般公务服务(类)2010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务(款)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727.92万元。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86万元。

5、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1.43万元。

6、210卫生健康(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1.79万元。

7、221住房保障(类)22102住房改革(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167.15万元。

8、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201粮油事务(款)22201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791.10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145.2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机关)2069.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53.5万元,津贴补贴933.77万元,奖金105.62万元,伙食补助费15.66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8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补助缴费1.39万元,生育保险补助缴费9.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79万元,住房公积金167.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2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6.23万元,增长3.9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05万元,包括未休假人员补助18.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95.93万元,减少67.09%。

3、公用经费28.99万元,包括工会费25.75万元,福利费0.84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32.44万元,减少82.04%(原因是系统录入问题造成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幅度大,在项目支出中增加了商品服务支出缺口资金134万)。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4.5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7万元,减少3.01%。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元;

(二) 2020年公务用车编制数12辆,实际保有量10辆;

(三) 车辆运行维护经费32.59万元;

(四) 公务接待费1.94万元;

(五)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

(六)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4次、人数42人。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一般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12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收入预算总计16126.48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20.27万元,占总收入的24.3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8.60%。3、上年结转资金9206.21万元,占总收入的57.09%。(二)支出预算总计16126.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行政运行1850.02万元,占总支出的11.47%,2、物价管理8万元,占总支出的0.05%,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27.92万元,占总支出的4.5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86万元,占总支出的1.38%,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43万元,占总支出的0.69%,6、公务员医疗补助41.79万元, 占总支出的0.26%,7、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60%,8、住房公积金167.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4%,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791.1万元,占总支出的4.91%,10、继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9206.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800万元),占总支出的57.09%。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26.48万元。其中:1、当年财政预算收入6920.27万元(其中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1850.02万元,占总收入的11.47%,2、物价管理8万元,占总收入的0.05%,3、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27.92万元,占总收入的4.5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86万元,占总收入的1.38%,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43万元,占总收入的0.69%,6、公务员医疗补助41.79万元, 占总收入的0.26%,7、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3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8.60%。8、住房公积金167.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4%,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791.1万元,占总收入的4.91%,10、继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9206.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800万元),占总收入的57.09%。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财政支出总计16126.48万元。1、当年财政预算支出6920.27万元(其中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50.02万元,占总支出的11.47%;物价管理8万元,占总支出的0.05%;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27.92万元,占总支出的4.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86万元,占总支出的1.3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43万元,占总支出的0.69%;公务员医疗补助41.79万元, 占总支出的0.26%;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60%;住房公积金167.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4%;其他粮油事务支出791.1万元,占总支出的4.91%;继续使用上年结转资金9206.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800万元),占总支出的57.0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9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61.43万元,减少132.44万元,减少82.04%(原因是系统录入问题造成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幅度大,在项目支出中增加了商品服务支出缺口资金134万)。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中水费、取暖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705万元市级粮油政府采购(品目类别为其他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国有资产1743.46亿元。车辆数量为10辆,车辆原值424.98万元;房屋及构筑物价值965.7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家具等352.7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拉萨市财政局项目绩效工作的要求,2020年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重项目绩效的编制、实施和考核等一系列绩效评价工作。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8个,资金4620.92万元,分别是:1、发改委机动经费114万元,2、重点项目库和信息化运行费47.92万元,3、“十四五”规划和课题编制600万元,4、拉萨市粮油储备管理费用80万元,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0万元,6、业务科室工作经费34万元,7、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3000万元,8、市级粮油政府采购资金705万元。

2.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预算整体绩效目标

      发改委机动经费

      重点项目库和信息化运行费

      拉萨市“十四五”规划和课题编制

      拉萨市粮油储备管理费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业务科室工作经费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

      市级粮油政府采购资金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指当年从拉萨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行政运行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例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责任编辑:扎西次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