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充电服务形成合理收费标准,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根据《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4〕410号)精神,我委联合城关区发改委、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日至9日对城关区辖区内40个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的充电小程序运营方式,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严格按照居民电价执行收费,是否存在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收取任何未明确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人员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督促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充电桩电价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共同维护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良好秩序。
责任编辑: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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