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粮食收购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部署,确保2024年拉萨市秋季粮食收购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于2024年11月5日组织召开拉萨市2024年度粮食收购工作会议。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达孜区、堆龙德庆区、曲水县、尼木县等六县(区)发改委(粮储局)负责人、拉萨市青稞委托收购企业负责人及拉萨市粮食和物资储局全体职工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公布2024年青稞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藏粮字〔2024〕43号)、《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藏粮字〔2024〕44号)及《关于继续执行青稞收购价补分离政策的意见》(藏粮字〔2024〕33号)、《关于成立拉萨市2024年度粮食收购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与9家青稞委托收购企业签订合同并对今年的粮食收购工作做出部署与强调。
会议要求各县(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落实“三农”工作、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县(区)粮食收购活动,认真研究并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粮食购销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自治区青稞收购政策,做到种粮农民知晓政策,让农户卖“明白粮”“舒心粮”。要对秋粮收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委托收购企业建立收购台账,为青稞价补分离政策准确落实奠定基础 ; 二是青稞委托收购企业要严格把握自治区青稞最低收购价政策,严格贯彻执行青稞收购价补分离政策,稳定青稞市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我市粮食生产,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依质论价,杜绝“打白条”等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三是国有粮食企业要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落实好收购农户余粮政策,主动承担分担青稞收购任务,
主动与青稞需求企业签订青稞合作协议,为企业创收,特别是为种粮农民增收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最后,会议强调粮食收购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
重要工作,各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委托收购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以担当务实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工作,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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