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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价格认定职能 筑牢诚信经营根基
时间: 2025-11-25
来源:堆龙德庆区发改委

  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委在履行价格认定职责过程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将诚信经营理念贯穿工作全程,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定价行为,取得良好成效。

  在开展涉案财物等价格认定工作,特别是在处理涉及市场主体价格纠纷、合同违约等案件时,我委工作人员不仅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出具价格认定结论,更将工作环节作为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窗口。在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企业沟通的过程中,主动向相关企业解读价格法律法规,阐明虚高定价、价格欺诈等失信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引导企业认识到“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自觉将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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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委积极探索价格服务前置模式,变被动认定为主动引导。结合日常市场监测和调研,对容易出现价格争议的行业或领域,主动对接企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和合规指导。提醒经营者在定价、调价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清晰、明确标示价格,从源头上减少因价格信息不透明、不规范引发的矛盾纠纷,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