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站二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环曲罚〔2021〕08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履行环评手续 |
| 违法事实 | 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站二期项目于2021年3月份完工,共计投资800万元,未履行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第25条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站二期项目于2021年3月份完工,共计投资800万元,未履行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有照片、录像等资料为证,以上事实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第25条的规定。2021年9月15日当面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拉曲环发告字〔2021〕08号,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权。2021年9月15日提交《工程数量确认单》。 |
| 罚款金额(万元) | 8.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24 |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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