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人民医院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环罚〔2024〕40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装置安全和防护制度案 |
| 违法事实 | 我局2024年9月18日对拉萨市城关区人民医院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2024年安装并使用一台型号为KD-3000CDR的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并配套了防护窗、门、铅衣等防护设备,用于对拍摄X光片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使用该设备部分记录,涉及收费11267元,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单位2024年安装完成该设备后,共用该设备收费53660元。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公告2017年第66号),该设备为III类射线装置,须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该单位未对该设备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即投入使用,无辐射安全许可证期间使用该设备所收取费用53660元均为违法所得。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 处罚依据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12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5.366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26 |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43320014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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