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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港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藏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源
违法事实 该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源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该场所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灭火器和临时消防水源,给予西藏港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30
处罚机关 拉萨市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MB1A903504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MB1A90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