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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住建字〔2025〕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工程中标价2%的罚款(总价15807万元),共计316.14万(叁佰壹拾陆万壹仟肆佰元整)。
违法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工程中标价2%的罚款(总价15807万元),共计316.14万(叁佰壹拾陆万壹仟肆佰元整)。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3161400
罚款金额(万元) 316.14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31
处罚机关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2906XJ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2906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