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交通运输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林草罚〔2025〕5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违法事实 | 违规使用草地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未经林草主管部门许可在当雄县全区210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当雄县龙仁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43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23 |
| 处罚机关 | 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2741933721X |
| 数据来源单位 | 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274193372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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