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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德龙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堆城罚〔2025〕0024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西藏德龙能源有限公司未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7
处罚机关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MB0340101Y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城市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MB0340101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