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卓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藏拉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4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违法事实 | 发现你(单位)酒店三层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灯在断电操作后无法正常照明;酒店内抽查发现5具壁挂式应急照明灯断电后持续发光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酒店一层疏散通道防火门构件损坏 |
| 处罚依据 | 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藏卓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堆龙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3 |
| 处罚机关 | 堆龙德庆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85N |
| 数据来源单位 | 堆龙德庆区消防救援大队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85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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