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众兴缘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藏拉堆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5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违法事实 | 发现该场所存在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配置数量、设置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根据《西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选择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甘肃众兴缘金属结构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0 |
| 处罚机关 | 堆龙德庆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85N |
| 数据来源单位 | 堆龙德庆区消防救援大队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85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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