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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阳光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卫医罚〔2023〕011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法规
违法事实 拉萨阳光妇产医院手术医师钭妙莺未按规定填写手术记录案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1
处罚机关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10203E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40100MB0M0888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