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北斗星网咖嘎玛贡桑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公网行罚决字〔2023〕3356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落实上网实名制 |
| 违法事实 | 未落实上网实名制 |
| 处罚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2023年7月16日在营业期内未严格按照规定,核对上网人员旦增晋美的身份信息,导致旦增晋美冒用他人身份证在场所内上网,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列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现决定给予北斗星网咖5000元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19 |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40388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4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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