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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公网行罚决字〔2023〕33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落实上网实名制
违法事实 未落实上网实名制
处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3年7月16日在营业期内未严格按照规定,核对上网人员旦增晋美的身份信息,导致旦增晋美冒用他人身份证在场所内上网,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列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现决定给予北斗星网咖5000元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9
处罚机关 拉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7419340388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741934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