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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藏拉当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违法事实 2023 年 6月11日 22 时,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吴九龙、达瓦次仁对当雄县人居环境整治二期(地址:当雄县当曲卡镇当曲居委会四组,法定代表人:郭志轩 主要负责人:蔡涛),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及厨房发现该场所食堂及厨房私拉乱接电线(多股线路缠绕及线路直接横跨悬挂于建筑构件上),电线未穿管保护管。我大队于12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藏拉当消限字〔2023〕第0018号,限期内于 2023 年 6月15 日对该场所复查。经复查,该场所电器线路已整改,但仍存在一处线路未穿管,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蔡涛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蔡涛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28
处罚机关 当雄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2MB1A905107
数据来源单位 当雄县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2MB1A9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