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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阳光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卫医罚〔2024〕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拉萨市阳光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存间未按要求设置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21
处罚机关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10203E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卫生监督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40100MB0M0888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