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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璞园康养中心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堆〕文综罚字〔2025〕F-0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到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违法事实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到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处罚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26
处罚机关 堆龙德庆区文旅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0438J
数据来源单位 堆龙德庆区文旅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0438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