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教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住建字〔2025〕55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雄县教育局建设的拉萨市当雄县中学第二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未依法审查通过,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当雄县教育局建设的拉萨市当雄县中学第二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未依法审查通过,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当雄县教育局拉萨市当雄县中学第二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共计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05 |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00992906XJ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00992906X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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