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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教育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拉住建字〔2025〕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雄县教育局建设的拉萨市当雄县中学第二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未依法审查通过,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雄县教育局建设的拉萨市当雄县中学第二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未依法审查通过,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当雄县教育局拉萨市当雄县中学第二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项目共计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05
处罚机关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2906XJ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2906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