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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奥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堆住建罚〔2025〕1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违法事实 西藏奥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包的西藏奥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销售量8000吨醇基燃料建设项目,在未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西藏奥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包的西藏奥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销售量8000吨醇基燃料建设项目,在未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0
处罚机关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
数据来源单位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