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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堆住建发〔2025〕1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六十二之规定。
违法事实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拉萨市第四高级中学提升改造项目,所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无一人在岗履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认定该项目存在转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六十二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拉萨市第四高级中学提升改造项目,所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无一人在岗履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认定该项目存在转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12.79238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9
处罚机关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
数据来源单位 堆龙德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68683449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