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能电创建设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堆林草2025-3-5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四川蜀能电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在堆龙德庆区古荣镇嘎冲村、巴热村,乃琼街道波玛村、加木村、贾热村境内未经批准,非法征占用草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
| 违法事实 | 四川蜀能电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在堆龙德庆区古荣镇嘎冲村、巴热村,乃琼街道波玛村、加木村、贾热村境内,未经批准非法征占用草原,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草原法》,应予处罚。 |
| 处罚依据 |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以我区草原平均产值1476元/亩的标准进行处罚,12.6765亩*1476元/亩,即罚款18710.51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87105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13 |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林业和草原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MB1R068201 |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林业和草原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25MB1R068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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