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法人行政处罚信息
四川蜀能电创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堆林草2025-3-5
违法行为类型 四川蜀能电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在堆龙德庆区古荣镇嘎冲村、巴热村,乃琼街道波玛村、加木村、贾热村境内未经批准,非法征占用草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违法事实 四川蜀能电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在堆龙德庆区古荣镇嘎冲村、巴热村,乃琼街道波玛村、加木村、贾热村境内,未经批准非法征占用草原,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草原法》,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以我区草原平均产值1476元/亩的标准进行处罚,12.6765亩*1476元/亩,即罚款18710.51元。
罚款金额(万元) 1.87105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13
处罚机关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林业和草原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MB1R068201
数据来源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林业和草原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5MB1R06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