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嘎吉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藏拉城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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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17栋1单元、12栋1单元内疏散楼梯处共计6处防火门闭门器及顺序器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单类消防设施数量占此类总数量10%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藏嘎吉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发现17栋1单元、12栋1单元内疏散楼梯处共计6处防火门闭门器及顺序器损坏,未保 持完好有效的单类消防设施数量占此类总数量10%以上 |
罚款金额(万元) | 1.5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12 |
处罚机关 |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77U |
数据来源单位 | 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MB1A90377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