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拉)应急罚﹝2023﹞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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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
违法事实 | 张志龙负责项目稳车、卷扬机等相关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和焊接工作。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对稳车、稳盘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相关情况,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设备带病作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张志龙,处人民币5.975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975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0 |
处罚机关 |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2665M |
数据来源单位 | 拉萨市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4010074193266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