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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墨)应急罚﹝2023﹞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3年6月6日至6月7国家矿山局检查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帮浦矿区东段铅锌矿时发现12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1.2020年10月,矿山委托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补充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将平硐(+4768m)-盲斜井开拓由八个中段变更为4730m、4670m、4610m、4560m、4500m五个中段,于2021年10月29日取得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批复并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4730m中段已经开采。2.矿井技改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在掘进与回采前应对可疑地段进行探水探空,但+4670m中段和PD15-1#盲斜井掘进工作面未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编制探放水设计,未超前探放水。3.抽查2023年5月动火作业许可证,井口、PD15平硐、井下动火作业均未指定监护人、均未撤除井下作业人员。4.矿山未按初步设计编制《采空区综合治理方案》,未完成采空区治理。5.矿井因涉及刑事案件,风井人行通道于2022年6月已封闭,目前,矿井只有PD15平硐1个安全出口。6.主通风机无反风装置,不能实现反风,未每年进行一次反风试验。7.2022年11月8日,矿井停产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至今未恢复,矿井于 2023年4月1日起恢复井下整改作业。8.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未配置专用探放水设备。9.2023年6月矿井通风系统图与实际不符:PD15运输平硐至PD13平硐之间的通风斜巷未绘制;矿井总回风巷图上显示为PD8平硐,PD3平硐已密闭,实际总回风巷为PD3平硐,PD8密闭。10.矿山未设置通风系统在线监测系统,且未每年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1次检测。11.矿井供电由直孔水电站10kV供电,未按设计配置10kV高压柴油发电机,未形成双重电源供电。12.井下高压硐室变压器使用油浸式变压器。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61423-2020)第6.7.3.1条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6.5、第6.8.3.5、第6.9.1.19、第6.3.1.5、第6.1.1.1、第6.6.3.3、第6.6.3.1、6.6.2.1、,《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第4.3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3年6月6日至6月7国家矿山局检查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帮浦矿区东段铅锌矿时发现12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1.2020年10月,矿山委托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补充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将平硐(+4768m)-盲斜井开拓由八个中段变更为4730m、4670m、4610m、4560m、4500m五个中段,于2021年10月29日取得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批复并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4730m中段已经开采。2.矿井技改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在掘进与回采前应对可疑地段进行探水探空,但+4670m中段和PD15-1#盲斜井掘进工作面未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编制探放水设计,未超前探放水。3.抽查2023年5月动火作业许可证,井口、PD15平硐、井下动火作业均未指定监护人、均未撤除井下作业人员。4.矿山未按初步设计编制《采空区综合治理方案》,未完成采空区治理。5.矿井因涉及刑事案件,风井人行通道于2022年6月已封闭,目前,矿井只有PD15平硐1个安全出口。6.主通风机无反风装置,不能实现反风,未每年进行一次反风试验。7.2022年11月8日,矿井停产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至今未恢复,矿井于 2023年4月1日起恢复井下整改作业。8.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未配置专用探放水设备。9.2023年6月矿井通风系统图与实际不符:PD15运输平硐至PD13平硐之间的通风斜巷未绘制;矿井总回风巷图上显示为PD8平硐,PD3平硐已密闭,实际总回风巷为PD3平硐,PD8密闭。10.矿山未设置通风系统在线监测系统,且未每年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1次检测。11.矿井供电由直孔水电站10kV供电,未按设计配置10kV高压柴油发电机,未形成双重电源供电。12.井下高压硐室变压器使用油浸式变压器。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61423-2020)第6.7.3.1条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2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31
处罚机关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
数据来源单位 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27783545073A